查看原文
其他

高考前还在夜间施工扰民?行政处罚!

为梦护航的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23-03-26
点击上方蓝字 / 懂法不迷路

高考——牵动着千家万户,关系到考生的前途。为考生们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考试、休息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考试期间,周围环境太烦扰,可能影响考生们静心备考,给他们留下遗憾。





   案件详情    



杭州L公司是杭州机场轨道快线土建施工某项目的分包单位。2021年6月3日22时10分,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L公司在上城区某处进行夜间施工(出土) 。现场有正在运行的龙门吊1台,挖机1辆,施工人员5名。执法队员按要求选取一测点进行测量,测得噪声值LAeq=57.9dB,施工停止后执法队员在同一位置测得背景噪声值LAeq=53.5dB,修正后场界内噪声值为LAeq=55.9dB,噪声值已超过了夜间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的限值55dB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1年度中高考等特殊时期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除抢修抢险工程外,禁止市区所有建筑工程在中高考期间夜间施工作业。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时间为:2021年6月1日22时至6月10日6时、 2021年6月13日22时至6月20日6时。

该案中案发时间在2021年中高考期间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时间内,案发地点的夜间建筑施工不属于抢修抢险工程。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进行立案调查,于2021年7月3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罚款人民币三万元。L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行政决定。经催告,L公司仍未履行决定。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审理结果    



近日,上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1年度中高考等特殊时期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本案案发时间在2021年中高考期间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时间内,案发地点的夜间建筑施工不属于抢修抢险工程。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所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故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法条链接

1.《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在中考、高考等特殊期间,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时间和区域作出限制性规定,并提前七日向社会公告。

2. 《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八)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未遵守市或县(市)人民政府在中考、高考等特殊时期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所作的限制性规定的,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2年度中高考等特殊时期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除抢修抢险工程外,禁止市区所有建筑工程在中高考期间夜间施工作业。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时间为:2022年6月1日22时至6月10日6时、2022年6月12日22时至6月19日6时。



法官提醒

特别禁噪期的限制性规定关乎广大考生人生中的重要一战。除了限制夜间施工作业外,在高考日(2022年6月7日至10日)、中考日(2022年6月18日至19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日【2022年7月初、2023年1月初(具体日期待定)】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前,市区各考点周边禁止实施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作业,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音的音响器材,禁止机动车船鸣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遵守中考、高考等特别禁噪期内的噪声管理规定,能为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环境,展现“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社会美德,而违反特别禁噪期限制性规定将会面临行政处罚。

供稿丨行政庭

责编丨阿桂



💡 省高院李占国院长调研上城区人民法院

💡 薪火以递 绽放青春丨上城法院团支部换届选举圆满完成

💡 1300万高效执结!法院助力涉沪企业渡过疫情难关

💡 端午 | 吃粽子 赛龙舟

💡 法检携手 为祖国的未来共护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